湖北黄冈,女局长被曝用公款配30平米单间,个人休息用,真相如何
湖北黄冈,一个县的女局长被举报,声称在单位搞特权,打造私人休息室、里面设施一应俱全,都是公款购买,光床上用品就7000元。
可网友反应却出奇地一致:无可厚非,应该的。
4月10日,一则网络爆料视频声称:湖北黄冈市团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陈莉,利用职权给自己配备了一个单间的休息室,面积达到30平方。
房间里面床、冰箱、电视一应俱全,都是公款购买。据说光是床上用品就花了7000元。 员工也有休息室,但里面却只是上下铺,其他的设施基本上没有。
刚开始我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心里也有些惊讶,一个县的女局长,怎么会配备一个30平方的单间,更何况一套床上用品都高达7000元,还全部是公款购买?
可是当我仔细看完这个视频之后,却有些迷惑,这是个贪官?还是好官呢?
这位被举报的女局长陈莉,说自己家离单位有20多公里,不堵车的时候,大概需要25分钟。加之平时工作比较忙,经常需要加班,晚上比较晚的话,就会在办公室沙发上凑合休息下。
后来为了方便,就把单位的“保安房”改成了宿舍,她住单间,工作人员则住在两旁,配备上下铺的房间里。床上用品是自己从家里带来的。
有网友说:如果该局长一心为民,这又算什么?以单位为家不好么?我们单位很多人都是买了折叠床在办公室的。
更有网友说:现在网络发达给我们带来了方便,可有的人错此机会作为发泄自己私愤的工具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按照相关规定,作为一名县级局长,行政级别大概是正科级,办公用房为18平方米/人。 如果有休息室,面积包含在办公用房面积内,且不允许有单独的卫生间。
只有县(区)级的正职办公室才能配备单独卫生间,且不能超过6平方米。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局长的办公室和这间休息室的面积加起来大于18平方米,就违反了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整改。
但从情理上来讲,现在的各级领导工作压力都比较大,尤其对于大数据管理局这样的单位,加班是很常见的现象,给领导和工作人员配备休息室,合情合理。
毕竟人只有休息好,才能更好地投入工作不是?
更何况,在视频所呈现的房间,里面就放着一张1米5的双人床,加上衣柜、梳妆台等设施,房间面积大约在12平方左右,和爆料人所说的30平方简直差的太多。
更不要说这种简单的装修,根本谈不上什么所谓的奢华。
女同志做事,一般会比男的想得多一些,可能想着自己晚上开车回去不安全,或者回去太晚会吵醒家人,或者不想来回跑,把自己搞得太累,还休息不好。
为了不影响工作,干脆利用单位空置的房屋给自己搞一间休息室。 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理解,怎么就引起某些人的不满了呢?
对此,大家怎么看?觉得这个休息室豪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