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外包机构备案情况及聚合支付备案建议(截至5月4日)
孟凡富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为加强收单业务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保护市场参与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收单市场健康发展,于2020年8月27日颁布实施《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0年9月16日完成首批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至2023年5月4日共备案29批次17356家,其中,取消收单外包服务机构247家,拟取消备案机构10家,现公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17099家。在这其中备案的聚合支付机构为含482家,取消2家,拟取消1家,公示聚合支付技术机构479家。
具体备案情况如下:
一、 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情况
现公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为17099家,分布如下图,主要分布在广东、山东、河南、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北京、河北等省市,中西部地区偏少。
二、 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业务类型
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的业务类型分为五大项,其中,特约商户推荐为最多,而聚合支付为最少,可以看出核心业务还是特约商户推荐。
三、 聚合支付备案机构分布情况
目前,聚合支付备案机构数量为479家,分布在如下各省市: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备案机构主要集中经济比较发达和支付机构集中的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重庆等地,该六地备案机构约在全国的75%以上。同时,中西部较少,尚有吉林、宁夏、青海、新疆、西藏无一家备案机构。
四、 聚合支付备案时间分布
聚合支付备案机构按照备案年份时间进行统计,主要集中在2021年,而2022年仅77家,2023年截至目前为6家。
五、 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增聚合支付备案机构越来越少,基于笔者3年来给业界提供聚合支付备案服务所积累经验认为备案越来越难,包括新申请备案和未展业重新备案机构。同时,协会对收单外包服务机构业务监管趋严,
而笔者基于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和重新备案咨询服务和并购经验,总结聚合支付备案和重新备案常见问题如下:
1. 未在到期前90日前提交重新申请材料。
2. 与收单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未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或“电子支付指令传输”,且未在 “银行卡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中登记合作关系。
3. 备案申请提交后,反馈“合作收单机构信息不全面, 备案数量和登记数量不一致”。
4. 承诺函的数据与确认收单合作机构数量不一致。
5. 合作机构合作关系已到期。
6. 检测报告已快到期。
7. 《聚合支付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不符合协会要求。
为此,建议获得备案的机构合规地进行展业,同时,针对新申请和重新备案聚合支付机构认真学习政策,按照政策要求提交完整、准确的备案材料,并争取早日完成相关备案工作。
基于14年支付行业经验,承接聚合支付常年顾问工作!包括监管政策培训、撰写制度、备案/重新备案、评分、日常变更、重大事项报备等。如有感兴趣请致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