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死后,欠了银行贷款几十万,子女有义务进行偿还吗?
有句话叫做: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又有一句话叫做:人死账消。其实,这也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子女未继承父亲的遗产,却承担了该笔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
因为法律规定,欠款人死后,无遗产留给继承人或者其继承人放弃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债务,是不需要有清偿义务的。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向银行申请的这笔贷款,继承人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作为了该笔贷款的担保人,无论继承人是否选择放弃遗产,同样有清偿贷款的义务。
如果继承人既没有对该笔贷款担保,也未选择继承父亲的遗产,如果自愿偿还,那就有义务替父辈偿清所有债务。
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但是遗产价值小于债务价值
比如父亲欠银行30万元,死后遗产价值仅有20万,遗产价值偿还债务后,仍有10万元缺口,子女可以选择以遗产的实际价值20万为限偿还贷款,剩余10万没有偿还义务。
但是如果遗产价值超过了欠债的总和,那就需要继承人先行偿清债务,才可以进行遗产的分割。
其他情况
如果父亲的借款是用于改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就不能认为这笔几十万的贷款是父亲的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留下遗产,同样需要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偿还的;
而如果是因为子女未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迫使父亲举债,父亲去时候,子女同样需要偿清父亲的债务。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父债子偿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成立的,同样也不会人死账消。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处理方式,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其实简而言之,欠债人死后,欠债人活着时,欠债自然是由欠债人偿还,他死了,他的继承人完全可以采用放弃继承这一条款,不继承他的遗产,当然也不继承他的欠债。那么他的继承人就无债一身轻。
但话说回来,子女到底应该不应该偿还欠债,不要一概而论,而应该考虑一下欠债人欠债的原因,如果他申请贷款是为了经营公司,或用于其他的投资,那么他的子女可以毫无负担,坦然的不去履行偿还债务的问题。
如果这个男人一方面欠了银行贷款几十万,另一方面则转移财产给儿女,从道义上讲,他的子女应该替他的父亲把欠债还了。毕竟父亲居心不良是为了子女。虽然说银行有针对呆帐坏帐等的相应的外理措施,但总得来说却是损大家肥自家的做法太不上台面了些。另外也有可能是为欠债人担保的朋友亲戚等。而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也并不罕见。
不过到底还与不还,也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家里并不富裕,即使这个男人曾经转移过儿女财产,也应该放弃继承。话又说回来,如果这个男人真的一面欠债,一面把财产暗中转移给子女,他的子女怕是不会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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